中国产业互联网发展联盟第二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022-01-26


中国产业互联网发展联盟

第二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产联【2022】2号


中国产业互联网发展联盟第二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理事38人,实到理事35人(未到会的理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了表决)。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秘书长雷晓斌作的联盟年度工作报告。


二、批准副秘书长周锐作的联盟年度财务报告。


三、对《中国产业互联网发展联盟章程》做以下修改: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原第十六条及后续各条序号顺延:

第十六条 专家委员会是联盟的指导机构,由联盟邀请拥护党的领导、在产业互联网相关领域有专业造诣和实践经验、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热心联盟工作的人士组成。


专家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 向政府主管部门就产业互联网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法规、路线图等提出咨询建议;

(二) 指导联盟理事会和秘书处制订联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 指导联盟秘书处制订各项主要工作的实施方针;

(四) 组织专家对联盟的各类技术标准、解决方案、重大工作项目进行评审和验收;

(五) 组织专家开展相关调研、考察,编制和发布相关研究报告;

(六) 组织专家在联盟开展的各类培训和论坛活动进行授课和演讲;

(七) 对联盟理事会和秘书处的其他日常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及委员若干名。主任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副主任由主任委员提名,经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主任视需要可聘请顾问委员或名誉顾问。


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参加联盟理事会对联盟工作报告和计划及各项议案的审议。


专家委员会委员如连续三次无适当理由不出席委员会的活动,或未经联盟授权擅自以联盟名义开展活动的,其委员资格终止。

   原第十八条规定的理事会职责第一款改为: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和专家委员会报告工作;


四、批准由海尔卡奥斯物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大学应急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等单位联合组建中国产业互联网发展联盟智慧应急专业委员会。


五、批准由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牵头组建中国产业互联网发展联盟碳中和专业委员会。


六、批准《中国产业互联网发展联盟专业委员会考核制度(试行)》。


七、批准中国产业互联网发展联盟标准专业委员会更名为中国产业互联网发展联盟标准工作部。


中国产业互联网发展联盟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