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9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超高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的通知
工信厅联电子函〔2022〕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工信部联电子〔2019〕56号),进一步完善产业生态体系,推动超高清视频规模化应用,现组织开展超高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面向超高清视频重点应用场景,征集并遴选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能复制推广的超高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主要征集方向如下:
(一)广播电视领域。聚焦超高清电视频道,有线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网络视听等领域,特别是在采集、制作、播出、媒资、编码、传输、终端等方面的超高清视频技术应用。
(二)文教娱乐领域。聚焦游戏、动漫、电影、教学、艺术等领域,特别是在游戏制作、动漫创作、电影拍摄、影院设备、教学终端、数字文博等方面的超高清视频技术应用。
(三)安防监控领域。聚焦监控摄像机、人工智能监控系统等领域,特别是在安防监控升级、人脸识别、行为识别、目标分类等方面的超高清视频技术应用。
(四)医疗健康领域。聚焦远程医疗、内窥镜手术、医疗影像、识别分析、智能会诊等领域,特别是在术野摄像机、内窥镜、医学影像与设备、诊断显示器、远程医学系统等方面的超高清视频技术应用。
(五)智能交通领域。聚焦智能网联汽车、交通管控、交通智能化等领域,特别是在图像传感器、车载屏幕、车辆识别、人工智能管控系统等方面的超高清视频技术应用。
(六)工业制造领域。聚焦面向工业生产场景的超高清视频技术解决方案,特别是在工业可视化、工艺监测、缺陷检测、定位引导、人机协作、机器人巡检等方面的超高清视频技术应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案例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超高清视频产业的技术特点和适用场景,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实施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四)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做好案例审查和推荐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分别推荐典型应用案例不超过10个,计划单列市分别不超过5个。
(二)各申报主体填写《超高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申报书》(见附件),报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于4月30日前将推荐函和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承办单位赛迪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2层)。同时将电子版(推荐函、申报书扫描件和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wenxiaojun@ccidthinktank.com。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评审、公示,按程序对外公布推广。
四、联系方式
赛迪研究院
温晓君,010-68209531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喻一鸣,010-68208283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
杨 琪,010-86095565
附件:超高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申报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2年3月24日